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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2025年武汉最新购房政策汇总!

2025-12-12 22:03 来源:踏群网 点击:

最新!2025年武汉最新购房政策汇总!

2024年武汉楼市政策频出,购房政策也有不少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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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2025年,武汉购房政策又是什么样的?首付比例、贷款利率、购房补贴又是什么样的?

今天小妹就整理了一下2025年的最新购房政策,分享给大家。

1、武汉首套房、二套房首付比例

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15%。

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为,首套不低于20%,二套不低于30%。

ps:部分项目有自己的一些首付政策,比如0首付、1成首付,3万首付等等,这属于个别楼盘开发商自己的政策,不适用于整个武汉楼市。

2、贷款利率

商业贷款利率:首套3.1%,二套3.325%;

公积金贷款利率:首套2.85%,二套3.325%。

3、商业贷款购房套数认定标准

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在我市新购一套新建商品住房的,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时按家庭首套住房认定,新购的第二套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执行。

即不管现在有多少套房,只要在2025年6月30日前,在武汉新购1套住房,贷款可按照首套房认定,执行首套房的首付比例以及贷款利率%。

上面这一条是有时间限制的,除此之外,武汉商业贷款购房套数认定标准在2024年也进行了一些优化,以下三条是没有截止日期的

1)在我市仅有一套住房且正挂牌出售的家庭,办理新购一套个人商业性住房贷款时认定为首套住房。

2)对生育多子女家庭在购房贷款时,购买的第二套住房认定为首套住房,购买的第三套住房认定为第二套住房。

3)对已有两套住房的家庭,在挂牌出售或出租一套的前提下新购一套住房的,购房贷款时认定为第二套住房。

4、公积金贷款购房套数认定标准

新政策:二孩及以上家庭购买住房,住房公积金在贷款套数认定时核减1套。

即购买的第二套住房认定为首套,购买的第三套住房认定为二套。对家庭名下已有三套住房活在公积金系统中有过两次贷款记录的,再次购买住房时,其公积金贷款申请不予受理。

5、公积金贷款额度

公积金贷款额度:首套120万、二套100万。

政策支持:

2025年6月30日前,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我市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可按职工家庭当前可贷款额度上浮20%,同时不超出我市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上浮政策与其他住房公积金贷款上浮政策不叠加使用。

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一)还款能力计算公式,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月缴存额除以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配偶公积金月缴存额除以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35%×12个月×贷款年限。

(二)公积金缴存状况计算公式(近6个月内补缴的住房公积金不参与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配偶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

公积金缴存账户必须为正常缴存账户。具体缴存时间系数详见下表:

注:公积金贷款额度根据我市最高贷款限额、贷款最高比例、扣除规定比例首付款后剩余的房屋价款、借款人家庭实际还款能力及住房公积金缴存状况五项限额取最小值确定可贷额度。若是商转公贷款,则在综合以上五项限额后取最小值,并不得超过原商贷剩余本金。

特殊情况上浮:

1、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商品房可以再上浮10%:即使用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商品房的,上浮后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32万元(120万元上浮1.1倍);使用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商品房的,上浮后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10万元(100万元上浮1.1倍)。

2、二孩及以上家庭购买住房,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可上浮20%,即首套房额度最高可达144万,二套最高可达120万。

异地公积金贷款:2025年4月30日(含)前,公积金贷款不限户籍,全国公积金都可以用。

灵活就业也可缴纳公积金。

6、商转公的变化

仅有两套房且从未使用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职工,可就其中一套住房申请商转公贷款,执行武汉市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贷款最高额度可达100万元。

首套房商转公正常,二套(使用过公积金贷款)依然不能商转公。

武汉商转公操作流程

在武汉地区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及以上的职工,在我市购买新建商品房或存量房时办理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必须以本入(以下简称 “转贷人)名义申请商转公贷款。

注意:

纯商贷只能转为纯公积金贷款,无法转组合贷款。

首套商转公的最高额度120万,贷款年限不超过30年。

流程:

1)转贷人及配偶持有合法身份证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在18 周岁(含)至法定退休年龄期间,即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

2)转贷人及配偶信用良好,同意授权委托银行和公积金中心查询本人及配 偶的个人信用报告,并符合公积金中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信用审核标准》

3)转贷人及配偶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时归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无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且无影响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5)同意提前结清原商贷余额

6)原商贷发放后已正常还款12个月及以上,并提供由发放该笔贷款的商业银行出具的原商贷正常还款和贷款余额证明

7)原商贷所购房屋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 权证》,产权明晰

8)转贷人及配偶同意由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机构提供商转公贷款担保

9)转贷人及配偶同意由公积金中心委托的房屋评估机构出具存量房《房屋估价报告书》

10)同意用原商贷住房进行抵押担保

11)存量房商转公贷款房屋房龄(以建成年份为准,下同)不超过30年(含30年)

7、武汉市购房补贴(契税、增值税、个税、多孩家庭补贴)

1)2025年6月30日前,在我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时认定为家庭首套住房的,按契税实缴额度给予全额补助优惠,认定为家庭第二套住房的,按契税实缴额度给予50%补助优惠。

全面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满足居民改善性住房需求。

比如,一套总价200万的新房住宅(100平),根据契税新政,应按照1%缴纳契税,即2万元(首套房),如果满足上述武汉新政条件,这2万块钱就可以省下来做别的了。

注意:买新房住宅才有,二手房没有

2)2025年6月30日前,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6个月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后12个月内出售原自有住房的家庭,由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所在区财政部门对其出售原自有住房已缴纳的增值税按计税价格的1%给予补助。

组织金融机构提供长期低息贷款,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收购置换购房家庭的自有住房,用于市场化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拆迁安置住房等。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购房者三方联动,实现旧房“先卖”、新房“优买”。各区可制定“卖旧买新”优惠措施支持置换购房家庭购买本辖区新建商品住房。

申领步骤:

1、购房人需在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购房,应由开发企业通过“安居链”平台或“武汉市房地产市场综合管理平台”完成合同网签手续。

2、合同网签备案手续完成后,购房人通过“安居链”平台注册并登记购房信息,待缴纳契税后可按家庭住房套数认定结果申请购房优惠补助。(近期“安居链”平台将会更新相关功能)。

3、购房优惠补助按照“先缴后补”的原则,购房人先行缴纳契税后,符合购房优惠补助政策的,可申请补助。

4、2025年1月1日起,购房人可通过“安居链”平台,上传契税缴交凭证、购房人本人银行卡、承诺书(购房人为多人的,还需上传委托书)等资料影像件申请。经辖区住更(住建)部门审核通过,将补助资金发放至购房人的银行卡账户。

3)针对二孩及以上家庭的购房补贴

2024年11月28日前已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武汉市户籍,2025年3月31日前,二孩家庭在武汉新城区(含长江新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一次性给予6万元购房补贴;三孩家庭一次性给予12万元购房补贴;

2024年11月28日后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武汉市户籍,2026年3月31日前,二孩家庭在武汉新城区(含长江新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一次性给予6万元购房补贴;三孩家庭一次性给予12万元购房补贴。

4)武汉换房退个税,延续至2025年底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目前,武汉二手房交易的个人所得税按照1%征收。如果房产证登记时间满五年,且为业主唯一住房的,无需缴纳个税。

二手房交易小知识:目前在武汉,房产买卖主要税费:

卖方:5.3%增值税(办证满两年不交);1%个人所得税(办证满五年,并且是家庭唯一住房不交)

注:房产个人所得税按3%征收;如果房产之前是受赠所得,个人所得税按差额20%征收。

买方:住宅面积≤140平以下,1、2套1%契税;住宅面积>140平,首套房1.5%契税,二套房2%契税;3套及以上3%契税(不区分面积)

中介费2%左右(具体以实际为准);按揭服务费2000元(具体以实际为准)

契税新规(以前以90平为界限)

注意:2024年12月1日前,个人销售、购买住房涉及的增值税、契税尚未申报缴纳的,也可以按照新的契税标准执行。

8、区域购房补贴

目前武汉市多数区域的购房补贴政策都已于2024年12月31日截止,仅个别区域进行了延长,具体如下:

武昌区(延长至2025年6月30日)

1)实施购房契税补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在武昌区购买新建商办类房屋的,按契税实缴额度的20%给予补贴。

在2024年5月1日前购买武昌区新建商品房,且在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办理不动产证的,对已缴纳的契税按20%给予补贴。

2)实施人才安居工程

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对在武昌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人才,对“两院”院士给予50万元补贴;对B类、C类、D类人才,给予10万元补贴;对具有正高级职称的,给予2万元补贴。

此项补贴与契税补贴,不重复享受,就高不就低。

3)深化“卖旧买新”交易新模式

“卖旧买新”过程中,对于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购买武昌区指定房源的购房者,可享受以下政策:

对“汉十条”中明确的“出售原自有房屋已缴纳的增值税按计税价格的1%给予补助”,其补助标准提高至2%。

除“增值税补助”政策外,可在新房原销售价格上再给予1%—10%的补贴。

武昌区内重点项目的被征收人,如签署的是货币补偿协议,且协议签署人为购房人的,购房价格与补偿金额的差额征缴的契税,予以全额补贴。

新洲区(2024年6月3日开始,期限一年)

1)惠民购房补贴:购房最高享10万元购房消费券补贴

在邾城、双柳地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小产权房)的农村地区转移人口和外来人口,按每套予以5—10万元购房消费券补贴。与其他购房补贴不重复享受,可叠加享受鼓励生育住房保障政策。

2)人才购房补贴:博士、硕士,购房发放购房消费券12万元、8万元

对在新洲区创业就业并落户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个人及家庭在邾城、双柳地区购买商品房(不含二手房、小产权房)分别发放购房消费券12万元、8万元。与其他购房补贴不重复享受,可叠加享受鼓励生育住房保障政策。

3)保障性住房租房补贴:先租后售租金可抵购首付款

对在邾城、双柳地区就业的农村转移人口和外来人口,承租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标准不高于同地段、同品质租赁住房市场租金的70%。在区国有平台在售商品房项目中,选择先租后售的,承租期内可根据实际申请购买全部产权,购买价格按届时同地段、同品质商品住房市场评估价的9折确定,承租期内实缴的租金可抵购首付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