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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 关于“水房”,你了解多少?

2026-01-14 12:54 来源:踏群网 点击:

以案说法 | 关于“水房”,你了解多少?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工日益细化

催生出了诸多黑灰产业链

加速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蔓延

“水房”

是指专门将诈骗所得赃款拆分并“洗白”的新型犯罪窝点,即负责将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资金拆分后在不同银行卡、第三方支付平台之间频繁转移“洗白”,为电信诈骗分子提供套现、洗钱等不法服务,往往涉案金额高达上千万元,牵涉众多受害者的利益,社会危害性极大。

近日,中山二区检办理的被告人玉某等10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就是“水房”团伙帮助电信网络诈骗分子提供“洗白”诈骗赃款的不法服务,涉案金额达5600余万元。

基本案情

2020年12月13日开始,被告人玉某、黄某晓受上家指使在中山市坦洲镇的3个窝点内帮助转移资金到指定账户,从中获得转移资金总额万分之五的提成。期间,玉某找来老乡、朋友8人提供银行卡并帮助转账,在半个多月的时间内使用30多张银行卡帮助支付结算诈骗资金人民币56426642.67元,其中有6名被害人将45万元的被诈骗款项转入涉案银行卡内。

作案现场

履职情况

该案在办理过程中,玉某等人辩称不知道转移诈骗资金,而是帮助电商结算资金。检察官根据被告人使用境外隐秘性强的聊天软件交流、每天在群里发送被冻结银行卡卡号、频繁更换工作地点等细节,准确推定被告人主观上应当明知的事实,促使10名被告人认罪认罚,并根据各被告人参与犯罪的时间长短、提供银行卡的数量及支付结算金额提出量刑建议,被法院全部采纳。

玉某等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判决结果

市第二人民法院认为,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玉某等10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判处被告人玉某等10人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至七个月不等的刑罚。

检察官提醒

广大群众应提高防范意识,请妥善保管、使用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切勿为了一点“蝇头小利”而予以出租、出借、出售,给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提供诈骗犯罪工具,否则将触犯法律,带来牢狱之灾,给人生留下污点。

来源:中山二区检